縣議會籲請縣府編列馬太鞍重建預算
針對花蓮縣政府近日透過媒體發布之澄清內容,花蓮縣議會表示遺憾。議會從未退回或否決一一五年度總預算案,而是在十月二十二日收到預算案後,即正式行文請求縣政府依實際災害需求。議會請縣府盡速編列馬太鞍堰塞湖洪災後續復原重建經費,並調整各鄉鎮市統籌分配稅款,尤其是光復鄉等急迫性高之需求,務必先行納入預算,以免災區苦等中央補助而延宕重建。本項建議已於十月二十七日經第二十一次程序委員會決議通過,縣府依法應予以回應與辦理。然而,議會於十月三十日、十二月八日再度行文提醒相關急迫預算仍未編列,至今未獲縣府正面回覆。縣府卻選擇透過媒體發言,試圖造成議會阻擋預算審議錯誤印象,造成社會不必要對立。議會對此深感遺憾。再者,縣府雖對外宣稱可由災害準備金、預備金及各局處預算「勻支」因應重建,但若真有此規 ...